2016新疆昌吉州赴内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面试及后续工作公告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秋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赴内地重点高校引进人才招聘活动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6〕146号)要求,2016年10月,我州随自治区招聘团赴内地重点高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间,经自治区人社厅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组织笔试,15人笔试成绩合格。因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今年7月才能取得毕业证,面试及后续工作未能进行。为做好赴内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及后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时间:面试定于2017年7月20日10:00(北京时间,下同)举行。
面试通知书于7月18日-19日在昌吉州劳动大厦(昌吉市宁边西路,乘坐1路公交车劳动大厦站下车即到)303室领取,同时缴纳面试费40元/人。
(二)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二、体检
体检定于2017年7月23日进行,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闱人员。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批准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情况,且该职位无递补人选,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三、考察
考察定于2017年7月25日-7月28日进行。
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如考察对象届时放弃,且该职位无递补人选,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四、公示
依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通过昌吉州人民政府网站和“昌吉人社”公众微信服务平台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2017年7月29日-8月2日。
五、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或虽有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个人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
联系人:王嘉晨,联系电话:0994-2206020
原标题:关于2016年赴内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及后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点击下载>>>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x
昌吉州赴内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5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招聘综合成绩公告
- 2025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招聘拟聘人员公示
- 2025广西钦州市北部湾大学区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成绩公告
- 2025山西运城市夏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公告
- 2025湖北荆州市石首市事业单位统一招聘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公告
- 2025宁夏中卫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公告(6月15日)
- 2025广西来宾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期间的温馨提示
- 2025春季贵州黔西南州册亨县赴省内外高校引才暨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面试成绩公告
- 2025云南大理州祥云县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公告
- 2025年上半年四川自贡市自流井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面试总成绩及排名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