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新疆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公告(30人)
报名材料如下:
①1寸证件照(jpg格式)。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学习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全国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等材料扫描件(报考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PDF格式)。
③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有工作单位不属于以上人员单位性质的,请在报名表中的简历信息一栏备注写明“临聘”、“私企”或其他需要注明的单位性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详见附件4)(PDF格式)。
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方式
1.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5月6日10:00至5月15日18:00。
2.资格审查方式:线下审查。
3.审查地点:新疆哈密伊州区前进东路19号红星医院行政教学楼5楼人力资源科。
4.携带资料: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将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分开递交至第十三师红星医院人力资源科。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提交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人选。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考生,考生收到邮件后需按指定要求回复,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请报名人员自行关注报考时所填报的邮箱信息。因应聘者错过邮箱信息导致未能参加笔试、技能操作测试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技能操作测试
1.笔试和技能操作测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护理专业理论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
3.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由红星医院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技能操作测试环节。
(四)面试
技能操作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含心理测试)
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受检者自理。
体检和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新疆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公众平台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红星医院办理聘用手续,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初次聘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员工,按期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
1.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与医院编制备案制同岗位人员享受同等工资待遇。
2.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享受科室绩效。
3.医院为其统一办理五种社会保险,个人和单位分别按相应比例承担,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监督
第十三师红星医院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第十三师红星医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902—2264328
政策咨询电话:0902—2233374
附件:
附件1:202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5年第十三师红星医院护理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原标题:【招聘公告】202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护理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w5OT1fgsm4WDqw_0g1PKw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