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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理工大学2025年珠峰人才引进公告

成都理工大学是国家首批“双”建设高校。学校学科优势特色鲜明,以理工为主,地质、石油、资源、核技术、环境为优势,土木、化工、材料、电子、机械、信息、管理为特色,经管、文法、外语、艺术、体育等协调发展。学校现有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5个学科(地球科学、工程学、环境科学/生态学、化学、材料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现有1个一级国家重点学科、3个二级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4个省级重点学科。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入选国家第二轮“双”建设学科行列,地球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入选四川省首轮“学科”建设行列,6个学科入选四川省“双”建设贡嘎计划建设行列。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在成都理工大学“双”建设的新时代征程上,学校愿为一切有志于干事创业、扎根中国大地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的人才提供广阔舞台,努力开创“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人才工作新局面。根据四川省关于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文件精神以及《成都理工大学珠峰引才计划实施办法》(成理校人〔2025〕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诚邀天下英才汇聚成理学术殿堂,勇攀学术高峰,现将2025年珠峰人才引进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与条件

(一)面向海内外引进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达到《成都理工大学珠峰引才计划实施办法》(成理校人〔2025〕31号)规定的引才条件(可登录成都理工大学制度公开网https://dbxb.cdut.edu.cn/zdgkw/查阅),并符合《成都理工大学2025年珠峰引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条件要求的人才。具体引才类型层次及对应条件如下:

1.顶尖人才(A0)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主要包括诺贝尔奖、图灵奖、沃尔夫奖、菲尔兹奖或普利兹克奖等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发达国家(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国家实验室主任;其他国内外相当层次人才。

2.领军人才(A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主要包括国家卓越工程师或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负责人;“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或创业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特设岗位学者、讲席学者或校企联聘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获得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IEEE Fellow等国际知名学术组织会士;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其他国内外相当层次人才。

3.拔尖人才(A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主要包括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项目获得者;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奖科学技术类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类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或普及奖一等奖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以第一作者或独立通讯作者身份在Nature或Science发表Article或Review文章者;其他国内外相当层次人才。

4.骨干人才(B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才可放宽至55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省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个人奖或个人排名第1);全国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得者(个人奖或个人排名第1);省级教学;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入选者或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成都市“蓉漂计划”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其他国内外相当层次人才。

5.骨干人才(B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才可放宽至5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本科课程负责人;省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1);省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1);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1);省级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个人奖或个人排名第1);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得者(个人奖或个人排名第1);省级专家或中青年专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成都市“蓉漂计划”创新领军或青年人才项目或高校引才专项入选者;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入选者;国家博士后海外引才专项入选者;近五年取得A2级成果5项以上人员(成果中至少有1项A2级项目);其他国内外相当层次人才。

6.学科专业后备人才(C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轮“双”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且近五年取得A2级成果1项以上人员;在业内公认的(软科或QS世界大学排名)全球排名前200的大学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博士后工作时间应连续不少于12个月);一轮学科评估为A-以上的学科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人员,且近五年取得A2级成果1项以上人员;取得博士学位且近五年取得A2级成果4项以上人员。【学科专业后备人才(C1):在软科排名前100的省外、国(境)外高校取得博士学位或近五年取得A2级成果5项以上人员。】

7.学科专业后备人才(C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轮“双”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人员;业内公认的(软科或QS世界大学排名)全球排名前500的国(境)外大学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博士后工作时间应连续不少于12个月);一轮学科评估为B+以上的学科取得博士学位,且近五年取得A2级成果1项以上人员;取得博士学位且近五年取得A2级成果2项以上人员。

8.青年人才(D)仅限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专业且未取得博士学位授予点的教学科研单位引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主要包括在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取得博士学位人员。

(二)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引才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引才岗位职责与工作任务。

(三)岗位和学科专业要求

1.具体岗位和学科专业等要求见附件1。学校可根据引才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引才岗位和条件要求等进行调整,并在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cdut.edu.cn,下同)上发布公告。

2.顶尖人才(A0)、领军人才(A1)、拔尖人才(A2)、骨干人才(B1和B2)和学科专业后备人才(C1),所学专业或从事专业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等需要,不受引才岗位学科专业限制,常年开展引进,学校择优遴选。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聘用方式与支持政策

(一)顶尖人才(A0)、领军人才(A1)和拔尖人才(A2)引进方式为全职或柔性引进,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学校审定后确定人才聘用形式。

(二)骨干人才(B1和B2)、学科专业后备人才(C1和C2)和青年人才(D)引进方式为全职引进,按工作任务考核,实行年薪制,提供相应配套待遇。

(三)人才支持相关政策

1.引进人才全面享受国家、四川省和学校相关计划(项目)配套支持优惠政策,符合条件者可依托学校申报国家、四川省和成都市人才项目,申领天府英才卡、特约医疗证等,享受政务、金融、安居、医疗、交通等方面具体服务,既包括购房支持、特约医疗等关键大事,也包括绿色通道、机场优先安检、免费公交地铁、免门票参观旅游等暖心小事。

2.学校优先推荐引进人才申报国家、地方及行业等各类人才计划和科研项目。

3.学校大力支持各类引进人才根据实际需要组建或加入高水平教学或科研团队。

4.引进入才在聘期内可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聘任正高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时,也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5.引进人才可按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增列为研究生指导教师。

6.引进人才子女可入托成都理工大学附属幼儿园,就读成都理工大学附属小学和中学;若有就读成华区其他学校需求的,由成华区予以分类分层统筹协调安排。

7.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周转房,引进人才可按学校规定申请租住。

三、聘期工作任务与薪酬待遇

(一)顶尖人才(A0)、领军人才(A1)和拔尖人才(A2)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由学校审定后确定聘期工作任务、考核要求、薪酬及配套待遇与发放方式等。

(二)骨干人才(B1和B2)、学科专业后备人才(C1和C2)和青年人才(D)根据其承担的工作任务执行相应年薪,工作任务按照聘期(3年)设定,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在两个聘期(6年)内发放。具体情况见下表:

四、引才程序

(一)报名须知

应聘者登录成都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hr.cdut.edu.cn,下同)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引才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引才条件和要求的岗位报名,每位应聘者一般限报3个岗位。

在引才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应聘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登陆成都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如实、准确、完整填报个人信息,按系统提示和要求上传相关资料,认真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

(三)资格审查与学术审核

学校人事处依照学校本公告及引才相关规定,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核。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应聘者学科专业背景、研究方向及学术业绩等条件,结合人才梯队及学科专业建设等实际需要,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并进行学术审核。

(四)考核与政审

采取综合答辩、专业试讲、心理测评等方式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考核,并对考核通过的人才进行背景调查和思想政治审核。考核与政审由学校教学科研单位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审批

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应聘者的考核与政审等情况,择优提出引才意见,由人事处报请学校审批。

(六)体检

体检按照教师资格体检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由成都理工大学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学校不予录用。

(七)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引进人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学校在引才工作过程中,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告或通知。

(二)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凡表述有“以上”的,均含本级。

七、联系方式

(一)人事处

联系人:张老师、康老师

联系电话:(028)84078792

电子邮箱:hr@cdut.edu.cn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第一行政楼316办公室)

(二)教学科研单位引才工作联系方式请见附件2。

附件:1.成都理工大学2025年珠峰引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成都理工大学教学科研单位人才引进工作联系方式

成都理工大学

2025年6月17日

原标题:成都理工大学2025年珠峰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s://news.cdut.edu.cn/info/1005/49170.htm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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