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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新疆医科大学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12人)

(四)具体考核环节

1.笔试(岗位编码为BW0201-BW0206的岗位)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

笔试对下列人员给予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中其他材料栏目)。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2.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面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试工

试工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试工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试工环节为招聘考核环节,期间不计薪)。

试工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结果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

4.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5.总成绩计算方法

(1)采取考核方式的岗位:岗位编码为BW0101-BW0105的岗位。

总成绩=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70%+试工×30%。

(2)采取考试方式的岗位:岗位编码为BW0201-BW0206的岗位。

总成绩=笔试×40%+面试×30%+试工×30%。

报考以上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开展。

(五)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体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组织实施。新疆医科大学将在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提前公布体检相关事项。

2.体检要求

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开展,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考察

1.新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对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七)公示

新疆医科大学将按照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因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八)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凡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到岗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编制外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0991-2110072(任老师)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新疆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110029

七、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事业单位编制外招聘公告在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xjrc365.com)、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xjmu.edu.cn)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八、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附件1: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2.附件2:新疆医科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docx

3.附件3: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x

4.附件4:应聘系统操作手册.docx

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5年6月18日

原标题:新疆医科大学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jmu.edu.cn/info/1061/14189.htm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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