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北宜昌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湖北省2025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宜昌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入围体检、考察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宜昌市乡镇(街道)机关招录村(社区)干部职位的体检、考察比例为1.5:1,其他职位的体检、考察比例为1:1。报考宜昌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结果须为合格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如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有关政策规定的“优先”条件确定入围人选。如无法确定,则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或综合知识测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数也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人选。
宜昌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体检抽签区安排表详见附件1。
二、体检工作
(一)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25年5月11日(周日)06:30。
报到地点: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五楼会议室(宜昌市体育场路31号,请考生从体育场路大门进入)。
请考生务必准确掌握报到时间、地点及抽签区安排,提前熟悉场地,合理安排行程。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三)有关要求
1.考生报到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黑色签字笔1支,体检费400元(自备现金,由体检医院收取,不含复检费)。
2.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时应放松心情,保持平和心态,衣着要宽松,方便脱换、不穿着带有金属饰品的衣裤。检查矫正视力的考生,请提前配好眼镜并尽早适应,体检时务必随身携带。检查裸眼视力的考生,体检时不得配载眼镜。
3.考生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程封闭管理,从报到至体检结束,严禁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如有携带须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违者按违纪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主动透露姓名、准考证号、籍贯、就读学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不得向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不得同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者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并提交医院出具的妊娠生产期相关证明材料,关于妊娠生产期考生的体检问题以《报考指南》第二十八条解释为准。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对体检中冒名顶替、调换体检样本,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6.当天体检结束后,医院认为还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将由宜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外地考生在体检当天不要离开宜昌,第二天中午12:00前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方可离开。
7.体检结论明确后,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录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考察工作
(一)总体安排
考察工作由宜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市直招录机关负责具体实施。全市考察时间安排为5月8日至23日期间,考生的具体考察时间由各考察组联系考生确定。
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
(二)有关要求
1.考生要对照考察内容及要求,如实全面报告个人学习、工作、生活和家庭等方面的情况,提前准备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有关内容可参考附件2)、无犯罪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失信被执行记录及考察组要求准备的其他材料,并协助考察组做好各项考察工作。
2.考生在考察中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以及其他妨碍相关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四、体检、考察递补人员
体检、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由招录机关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报宜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联系及时进行递补。
考生如需咨询请直接与各招录机关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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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昌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体检抽签区安排表
宜昌市公务员局
2025年5月7日
原标题:宜昌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xdjw.gov.cn/content-51546-985090-1.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