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宁夏石嘴山市直机关遴选和选调公务员27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石嘴山市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和名额
(一)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直机关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职位(共计24个名额),详见《石嘴山市202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职位为市直机关副科级领导职务职位(共计3个名额),详见《石嘴山市2025年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2)。
二、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公开遴选公务员
1.遴选范围:
(1)石嘴山市所辖县(区)直单位、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2)中央、自治区驻石机关单位设在全市各县(区)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3)石嘴山市消防支队中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并授予消防救援衔的大队级正职及以下领导干部,一级助理员及以下职级干部和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干部。
公务员身份人员既可以报考公务员职位,也可以报考参公人员职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按照公务员法实施方案批准登记的工作人员除可以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外,还可以报考公务员职位。
2.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各级政务服务窗口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的经历;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新录用公务员须在招录机关(单位)或与招录机关层级相同的机关(单位)累计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其中选调生须累计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起算时间为录用文件下发后到招录机关报到之日;
(6)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遴选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符合遴选职位专业要求;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原不具有公务员身份,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村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等人员,任期未满一届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公务员
1.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国有企业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在编在岗人员。中央、自治区驻石单位中符合上述范围和有关规定的人员也可报名。
2.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全市各级事业单位中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且满1年以上;
(2)报考者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①现任市属国有企业中层正职、二级公司领导班子正职或任中层副职满1年以上、二级公司领导班子副职满1年以上的人员;②现任县(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正职、领导班子副职满1年以上的人员(任职需经县区党委研究任命);
(3)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选调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符合选调职位专业要求;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现任职务层次不明确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明确对应职务层次。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年限、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年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为1年。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党建网、石嘴山智慧党建微信公众号查询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的职位、名额及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如需咨询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的资格条件,可按《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所报考职位机关联系。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按资格条件认真填写《石嘴山市202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4)、《石嘴山市2025年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5),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并附带2张一寸彩色照片(须在照片后署名以备办理笔试、面试准考证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盖章后,按照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确认同意报考。中央、自治区驻石单位和石嘴山市消防支队的推荐报名工作由相应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参照上述要求执行。《报名推荐表》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石嘴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未按报名时间要求提交《报名推荐表》的视为放弃报考,逾期不再补报。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三)报名时间
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8:30至7月3日(星期四)下午18:30,共计5天。
(四)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和选调资格。各职位的专业要求,可参阅《石嘴山市202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区分职位的专业要求是“学科门类”、“专业类”,还是“具体专业”。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为准,学位证书不作为判定专业的依据。指导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与职位要求专业高度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专业课程及毕业学校相关证明资料,经石嘴山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可以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
(五)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石嘴山市委组织部负责,按照公布的报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报名、提交《报名推荐表》的,不予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结果即被确认,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未通过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放弃报名。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遴选、选调资格;有弄虚作假、隐瞒真相而骗取报考资格情形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作禁考、记入诚信档案等相应处理。
(六)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接到石嘴山市委组织部通知后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主动放弃。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的重要凭证。
(七)职位裁减及调剂
笔试开考比例(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遴选、选调名额之比)为5:1,部分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经市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开考比例可降低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核减遴选、选调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遴选、选调人数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职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截止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申请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核减遴选、选调计划人数或者取消职位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党建网、石嘴山智慧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具体改报方式将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理论素养、政策法规水平、写作功底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满分为15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7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考点设在石嘴山市委党校,具体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因特殊情况笔试时间地点需要调整的,届时将通过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党建网、石嘴山智慧党建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准考证等参加笔试。
(三)笔试加分
1.在2022、2023、2024年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等次的,每确定1次加1分;
2.在2022、2023、2024年间任一年度,因连续3年年度(从2020年起计算)考核结果为等次,记三等功的,再加2分。
上述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加分信息请报考者在《报名推荐表》中如实准确填写,漏填笔试加分信息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不再追加笔试加分;多填笔试加分信息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四)笔试合格分数线和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石嘴山市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情况研究划定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可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党建网、石嘴山智慧党建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名次及合格分数线。
五、资格复审
(一)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照报考职位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职位面试人数与遴选、选调名额之比)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因特殊原因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经石嘴山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可以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确定后,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党建网、石嘴山智慧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二)提交复审材料。资格复审由各遴选、选调机关负责组织实施,石嘴山市委组织部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格复审材料: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奖励审批表复印件(在2022、2023、2024年间任一年度,因年度考核结果为等次记嘉奖或因连续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等次记三等功),以及遴选、选调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只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须加盖相关部门出具的复印公章。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由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按通过资格复审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三)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党建网、石嘴山智慧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面试
面试由石嘴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遴选、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按照下列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资格复审完成后,石嘴山市委组织部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党建网、石嘴山智慧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面试事项通知到参加面试人员本人。在面试前3个工作日内,因故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二)面试组织
由石嘴山市委组织部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面试。面试满分为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
(三)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由石嘴山市委组织部通过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党建网、石嘴山智慧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成绩。
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及公布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加权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由石嘴山市委组织部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党建网、石嘴山智慧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八、组织考察
面试成绩公布前,各遴选、选调机关须将考察工作方案报石嘴山市委组织部审定,并按照考察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一)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选调机关负责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选调名额不高于2:1比例(含)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对因特殊原因低于2:1比例进行面试且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党建网、石嘴山智慧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选调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履职能力,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过硬、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以及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并根据需要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结束后,各遴选、选调机关将考察情况报石嘴山市委组织部。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综合得分的计算。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在综合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评价(满分150分),并计算出每名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得分=考试总成绩×80%+考察组评分×20%。考察结束后,石嘴山市委组织部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党建网、石嘴山智慧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者的综合得分。
九、公示、办理转任、调任手续
各遴选、选调机关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转任和调任人员名单报石嘴山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党建网、石嘴山智慧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或调任的,由遴选、选调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调任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空缺职位在考察合格人员范围内按照综合得分由到低分依次递补。遴选、选调对象调入机关后,应及时办理任职手续,其中,报考公开遴选职位的,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报考公开选调职位的,要按报考职位任职,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登记,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执行。
十、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由石嘴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职位设置、考察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各遴选、选调机关负责解释。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资格复审或出现递补等情形时及时联系。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进行,违反遴选、选调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请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952-2012332
3.石嘴山市202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
中共石嘴山市委组织部
2025年6月19日
原标题:石嘴山市202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hizuishan.gov.cn/xwzx/zwxx/tzgg/202506/t20250619_4939552.html
(责任编辑:李明)